饭后,金武本想送穆冉冉回家,顺便增加一下感情,可是忽然想起刚才自己也喝了两杯酒,万一被点背被查到了就得不偿失了。
“冉冉,不行就让代驾送你一段。”
我一摆手,“不用,这离我家就一公里,我走回去就行了,谢了啊。”
此时正值初春,道两旁的残雪还没融化完,但是并不耽误人们的出行。
小年轻们挽着手压马路,也有老年人出来遛弯。
我看着他们成双成对的,心中有些羡慕,不过也有些苦涩,八年前我为了他独自一个人来到这座城市,想着能拼尽全力搏一把,让我爸妈认可他,谁想到刚找到他,就看见他身边己经有了新对象。
后来我就想着回去,结果半路上碰见一个小偷偷我的包,当时的我手无缚鸡之力,也追不上那个小偷,幸亏遇见了金武,是他出手制服了小偷,帮我夺回了包。
我看他身手不错,一问才知道他经营着一家会馆,就想着去看看,结果一看,就留在这一首到今天。
时间过得可真快啊,一转眼都八年了。
正在我感慨万千的时候,突然有一个人窜出来抢了我的手机就跑,我眼睛一瞪,拔腿就追,一边追一边喊,“有人抢劫!
你给我站那!”
下一条街,沈浩正牵着一只金毛溜着呢,突然听见有一个女的喊有人抢劫,军人出身的他马上开始环顾西周,想找出抢劫犯来为民除害。
正在这时沈浩看见一个黑影往这边跑,后面还紧跟着一个姑娘,看来这个人就是抢劫犯了。
沈浩正想出手制服他,没想到后面那个姑娘几个健步窜到抢劫犯后面,一脚就把他给踹倒在地。
“奶奶的,抢劫抢到老娘头上了,你还真是没长眼,跑啊,你不是挺能跑的吗?!”
我一伸手把那人的胳膊给扭了过来,拿回了手机放好,借着路灯一看,怎么这人看起来这么眼熟?
沈浩牵着狗来到一旁,问,“姑娘,就是他抢了你的东西?”
我闻言抬头一看,前面站着一个牵着狗的男人,长的十分周正,身材挺拔,一身正气的样子,看起来倒像是个军人。
“没错,就是他!”
沈浩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姑娘,能追上抢劫犯,还能一脚制服他,看样子应该有两把刷子我蹲下掰过那人的脸一看,顿时又气又笑,原来这个人就是八年前偷我包的那个小偷。
“我说你还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啊,现在不偷东西改成抢劫了?”
沈浩一听就问,“姑娘,你认识他?”
我都被这个人给气笑了,“八年前就是他偷了我的包,你说我认不认识他。”
抢劫犯一听就一闭眼,完了,这是碰见熟人了,不过自己怎么不记得偷过她的东西?
也是,自己偷过那么多次,哪还记得谁是谁。
我看他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就生气,手上一用力,伴随着“嘎巴”一声脆响,那人满地打滚哀嚎了一声,“妈呀!
杀人了!”
我踢了他一脚,“别装了,就是胳膊脱臼了而己,谁让你抢到姑奶奶头上,活该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