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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《死遁后,亲手养大的男主黑化了》,是作者“荒野塞壬”笔下的一部古代言情,文中的主要角色有萧霁温知渝,小说详细内容介绍:评分刚出,会涨,不必在意(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)因为一场车祸,温知渝穿书了,为了回家,她接受了任务---养大权臣萧霁,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,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,风光霁月,温润如玉,等到他高中状元,认祖归宗,温知渝心满意足的“病死”了。三年后,温知渝被扔回来了,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,是有名的奸臣佞相,世界崩坏,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。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,那个人凤眼含泪,表情冷淡,眼神阴戾“阿姐骗我。”,温知渝方才知道,她死的那一天,曾经的阿霁也“死”了。“阿姐想要我成为什么样子...
主角:萧霁温知渝 更新:2024-06-04 04:4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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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全文章节死遁后,亲手养大的男主黑化了》,由网络作家“荒野塞壬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小说《死遁后,亲手养大的男主黑化了》,是作者“荒野塞壬”笔下的一部古代言情,文中的主要角色有萧霁温知渝,小说详细内容介绍:评分刚出,会涨,不必在意(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)因为一场车祸,温知渝穿书了,为了回家,她接受了任务---养大权臣萧霁,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,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,风光霁月,温润如玉,等到他高中状元,认祖归宗,温知渝心满意足的“病死”了。三年后,温知渝被扔回来了,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,是有名的奸臣佞相,世界崩坏,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。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,那个人凤眼含泪,表情冷淡,眼神阴戾“阿姐骗我。”,温知渝方才知道,她死的那一天,曾经的阿霁也“死”了。“阿姐想要我成为什么样子...
温霁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,昨天晚上分明还强撑着不想让自己睡着,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没了意识,而且竟然直到正午才醒来。
温霁坐在床边发呆的时候,院子里传来叮铃哐啷的声音,让温霁陡然清醒了过来。
对了,他睡在厚实的被褥上,他昨天有家了,这不是梦。
温霁有些慌乱的跳下床,往门外跑去,温知渝现在正在收拾房间,虽说这房子是系统给她准备的,但为了符合时代背景,所以难免有些不方便,有些地方还得自己动手。
温知渝看着布满灰尘的东厢房,忍不住打了个喷嚏,这房子是空置了多少年啊?
“阿姐。”
温霁小声喊着,温知渝打着喷嚏,也没听清楚,温霁抿抿唇,又喊了一声“阿姐”声音又大了一些。
“啊?怎么了?”温知渝扭头,看着站在门槛后面,赤着脚的小孩,“醒来了?怎么不穿鞋?”
温霁仰头看着她,脚趾微微蜷缩着,又喊了一声“阿姐。”温知渝不明所以,还是应了一声,然后赶着他去穿鞋“早食在厨房温着,洗漱完了去吃。”
小孩没动,苍白的小脸上难得有些泛红“对不起,我第一天就睡了懒觉。”
温知渝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道歉的,转而一想,这小孩心思重,大抵是林妹妹那样的性子。
“睡个懒觉有什么啊?你才多大,身子又弱,多睡可是好事。”温知渝摸了摸温霁的额头“你现在能吃能睡更好,否则这身子要怎么养好啊?我若是一辈子养个病秧子,岂不是更麻烦。”
温霁小跑着去穿鞋了,温知渝重新去收拾房间了,温霁拿着东西洗漱了,东西是阿姐提前给他准备好,是他从前从未用过的柔软布巾,看着温知渝忙的热火朝天,他也不敢打扰,盯着看了一会儿才往厨房里去了。
现在刚过了初春时节,院子里的花草郁郁葱葱,树冠也蒙上了一层浅浅的绿意,温霁缓缓走向厨房,看着自己的影子,以及厢房里叮铃哐啷的声音,温霁第一次觉得,春日的阳光落在身上是暖融融的。
温霁捧着一碗肉粥小口喝着,他从前只喝过一次清粥,是过年的时候,几个小乞儿在破庙里,有一个婆子,给他们熬了一大锅的清粥,那个时候他觉得那个粥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,可是这两日,他觉得他阿姐做的才是世上最美味的。
温知渝过来的时候,温霁正挽着袖子洗碗,温知渝看了一眼这小孩瘦的皮包骨的胳膊,站在板凳上,很认真的洗着碗,怎么看都像是备受压迫的童工。
“怎么在这洗碗啊?不是和你说了吗?这些事用不着你来做。”
“没关系,阿姐,我还是能洗碗的。”温霁说着话,因为太着急,脸皮都涨红了。
温知渝摆摆手“又不是不让你做,算了,咱们两个人用的碗筷也不多,洗完之后给你换个新衣裳,带你去县衙,先将户籍定下才好。”
“你往后不管是读书,还是成家,总要有户籍的。”温知渝站在他身边,将洗干净的碗筷放起来,一边和温霁说着,小孩的事可要和他说清楚,不然回头又得乱想。
“读书?”温霁愣住了,不可置信的看着温知渝,温知渝点点头“可不是,你这个年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,不去读书去做什么?”
“可,可是,读书很费银子。”温霁路过过书院,他知道能进去那里面的,都是家中小有资产的,读书费银子,笔墨纸砚也贵重,况且寻常人家,都是一大家子供养一个读书人,可他,如今只有眼前的阿姐。
“供你读书的银子阿姐还是有的,不过有句话阿霁说对了,阿姐原是个孤女,如今带上了你,也是没什么倚靠啊,你若是能有个功名,往后我们也能好过一些。”温知渝想着别给太大压力,但也要给点压力,不能养成一个纨绔子啊。
温霁看着她,片刻之后用力点点头“我知道,阿姐放心,我往后一定会护着你的。”
温知渝笑眯眯点头,小鬼,我可不用你护着,你功成名就之时,我就该回家了,还用你护着?
至于读书,这是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,真正的温霁能从一个小乞儿走到权臣的位置,天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天才。
系统让温知渝帮他,温知渝也只能让他的路走的容易些。
温霁洗了碗,温知渝拿出一套新衣服,温霁看了叠的整整齐齐的衣袍,还有地面上放着的小靴子。
“这衣服本来就是新的。”温霁身上现在穿的衣服,已经是顶好的衣服了,温暖柔软。
“多买几件,换着穿,我手笨的很,可不会缝纫衣服。”温知渝当然知道,这个时代,女儿家别的不说,针线活还是人人皆会的,大户人家的小姐都得会绣花,可温知渝,从小到大只缝过袜子,所以干脆买了好几件成衣给温霁。
温霁瘦弱的很,这衣服买来穿在他身上都松松垮垮的,大约能穿个一两年。
“走吧,咱们隔壁张大娘家里的侄儿是在衙门里做典史的,这户籍的事情还得找个衙门里的熟人。”
温知渝牵着温霁,提着今天早上买来的三斤肉,一壶酒,去找张大娘了。
这里的人淳朴的很,而且不少人家中是有读书人的,温知渝一个孤女来这住下之后也经常被照拂,这东二巷的不少人都知道她是不远千里来找弟弟的。
昨个,东二巷的人都知道这温家姑娘找到弟弟了。
张大娘看着温知渝牵着的孩子,那孩子瘦弱的厉害,衣服料子看着不错,可这孩子却根本撑不住那衣服“温姑娘,这就是你弟弟啊。”
“是,大娘,今日又要您费心了。”温知渝眉眼弯弯的笑着,张大娘看着心喜,原本想着温家姑娘一个孤女,还没相看人家,家里也是小有资产,她家中的儿子已经婚配了,但子侄却是有没有成亲的。
“这有什么费心的。”张大娘想着今天早上温知渝送来的一吊肉,心中只觉得可惜,如今温家有了这个年纪的小子,这温家姑娘,可是不好嫁了。
家中有了子嗣传承,虽是极好的事情,可这闺女,怎么嫁出去啊?
人人心中都有着算计,哪个婆家愿意养着媳妇的弟弟啊,那吃用可费些银钱呢,更何况,今个早上,温知渝还说要送弟弟去念书,哪个婆家敢接这烫手山芋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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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知渝想起可乐的事情来,那是前两年的事情了,那个时候温知渝就喜欢打扮温霁,恰逢灯会,将人打扮好了,恶趣味的给人在发间插了一个桃花流苏发饰,偏那个时候的温霁还未长开,打扮之后的确是雌雄莫辨。
“姑娘,你家孩子当真俊俏,不知可否婚配啊?”有人和温知渝搭话的时候,姐弟两个都没反应过来,温知渝看了看搭话的,是个溪源县的员外,手中牵着个男孩,脸上带着几分红晕。
温知渝明白之后笑的前仰后合,温霁黑着脸将自己发上的头饰取下,温知渝忍笑和人解释,他们家的也是男儿郎。
那是温霁唯一一次和温知渝置气,直到温知渝答应往后再也不将他打扮成姑娘样,才算是消了气,别别扭扭的出了门。
不过如今温霁已经十二岁了,怎么打扮也能让人一眼看出少年模样了。
“就这样穿吧,往后这样的布料可以多给你找几匹来做衣裳。”温知渝上前给温霁整理了一下衣领子。
如今念书人多喜欢素雅的颜色,包括穿着,一眼看过去全都是浅色的素衣,书卷气十足,可温知渝却觉得温霁更适合这样的艳丽华彩,
“阿姐很喜欢。”
温知渝眼中的欢喜几乎都要溢出来了,温霁对自己的穿着并没什么要求,若是阿姐喜欢,他也可以喜欢。
“我们家阿霁这样好看,当然要给人多瞧瞧了。”
县太爷设宴那日,温霁很晚才回来,温知渝准备了醒酒汤,温知渝总觉得小孩没长大之前是不能喝酒,所以在这方面把控的很严,但时代不同,人家县太爷请酒,温霁不能不喝啊。
温霁回来的时候,还是腰背挺直的板正样,只有脸色带着几丝红晕,眼神也不够清明。
“阿姐,我回来了。”温霁坐在温知渝对面,捧着茶杯,缓缓眨眼。
“这是喝了多少啊?”温知渝也知道,他们喝的约莫就是果酒的度数,可温霁从未沾酒啊。
“只喝了三杯,县令大人让喝的,不能拒绝。”温霁好像开了慢动作一样,说话都慢半拍。
“李婶熬了醒酒汤,招月已经去端了,将醒酒汤喝了之后就赶紧去睡吧。”
温霁点头,依旧盯着温知渝,温知渝要去看看醒酒汤来了没,却被温霁拽住了衣带,温霁用了些力气,不让她离开,倒也没说什么,只是绷着一张脸
温知渝低头看着温霁,也不动,毕竟和喝醉的人,大概也是讲不了什么道理的“这是怎么了?小醉鬼。”
“阿姐,你会离开我吗?”
“不会的。”温霁问过很多次这个问题,温知渝也骗了他很多次。
温知渝和温霁在溪源县又住了两年,宣武十五年,温知渝已经来到大胤六年了,这一年,温霁十四岁。
五年的时间其实很漫长,温知渝就觉得自己是个没定性的,如果告诉她,她有一场考试,五年后才会去考,她肯定会玩闹四年,然后在最后一年的时候头悬梁锥刺股,好临时抱佛脚。
但是温霁不同,她家这个自律到可怕的小孩,从两年前就开始了自己雷打不动的作息,甚至没有周末,没有寒暑假,温知渝再也没有起的比温霁早过哪怕一天,有时候早上起来,抱着被子犯懒,一眼就能看到院子里正在练功的温霁。
温霁这个年岁,温知渝日日看着倒是没怎么察觉,可温霁的衣裳却是两三个月就不合身,要重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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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到温知渝出了房门,温霁脸上的笑意才彻底消散,嘴角绷成了一条直线,阿姐不是他的亲姐姐,却比任何人都对他好,更遑论他那些刚冒出来的所谓亲人。
温霁的母亲只是平阳侯萧景阳的一个庶女,是为了联姻而送出去的,嫁给了骠骑大将军的嫡长子做续弦,但怀上温霁的时候,骠骑大将军府遭劫,男丁斩首,女子幼童全都流放。
既已嫁了人,便是别家的了,平阳侯当即就弃了这个庶女,听闻流放之地苦寒,温霁的母亲已经去世了,却不知为何,温霁竟然没有去流放之地,而是流落在了河州府。
温霁只问了一个问题,萧景阳为何肯定温霁就是那个孩子。
萧景阳说的十分坦诚,从一开始,平阳侯府的人就曾暗中盯着他,想看看这个孩子到底值不值得带回平阳侯府。
“你今年不过十二岁,前两场考试都名列前茅,想来院试应该也没问题,看来能在科举之上颇有建树。”所以,萧景阳需要这个能给平阳侯府光耀门楣的外孙子。
若是温霁只能当一个小乞儿,不能想办法往上爬,那他就只能在这地方当一个小乞儿,亦或者死在了哪里,只是外孙而已,平阳侯府不需要一个没价值的小少爷。
温霁只觉得可笑,平阳侯府一直盯着他,所以他饥寒交迫,命悬一线的时候,没有人出现,因为他没有价值,那个时候,他真正的亲人没有出现,只有他的阿姐出现了,给了他名字,给了他家,让他吃饱穿暖,让他念书,甚至比寻常人家的小少爷过得更松快一些。
“那我也告诉侯爷,平阳侯府的身份,我不在乎,我叫温霁,我有阿姐,侯爷不必再来找我了,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秀才而已,对平阳侯府来说,想来也没那么重要。”
身量未长成的少年朝着他行了一个半礼“侯爷,草民告辞。”
平阳侯没有拦着他,只是看着温霁离开了宅子,萧彦上前“侯爷,需要拦住小少爷吗?”
“不必了,他如今不知权力为何,有些想法天真又愚蠢,便是将他捆着去了京城,他也不会听话的,这孩子长大之后,说不定还会反咬我一口,狼崽子。”
“那侯爷,我们就这样放任小少爷离开吗?”
“再等等吧,他现在年纪的确太小了一些,现在回去,怕是一个月都活不过去,他总会走去京城的,或许那个时候,这孩子就能在京城立足了。”
若是温霁今日和他走了,萧景阳或许还觉得他是个贪图富贵的,但温霁拒绝了,甚至知晓他的身份,却没有给他面子。
“去查查,他那个姐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,这么巧合的领养了他,莫非也是知道他身份的?”
“属下这就差人去查。”
“不,你亲自去,这段时间,你就留在他身边吧,若他要回平阳侯府,现在这样可不行,一股子的市井气。”萧景阳想起温霁刚才的样子,不得不承认,那孩子实在是像极了当初的骠骑大将军。
温霁那天晚上抱着一床被褥过来,在温知渝的床旁边打了一个地铺。
“阿霁?”温知渝看着温霁的动作,只觉得有些好笑“想和阿姐睡就直说啊,来床上睡吧。”
温霁扭脸“不可,我已经十二岁了,已是知事的事情,男女授受不亲。”温知渝摆摆手“好了,阿姐知道了,小古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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